下月起,大连买寿险全程录音录像
晨报讯(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齐媛媛) 存在于人身保险销售的误导问题往往易引发消费纠纷,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大连保监局召开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全程记录工作新闻发布会。自7月1日起,大连将正式实施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全程记录工作。也就是说,买人身保险将通过录音录像等手段记录全程,已备不时之需。数字显示,2015年全年大连保监局正式立案调查的涉及销售误导的投诉共24件,经调查获取到有效证据使得问题查实的消费投诉只有2件。在具体监管工作开展中,监管部门经常面临发生投诉纠纷时由于保险合同当事双方均无法提供能够反映销售过程客观情况的证据材料而无法对事实进行核实认定的问题。
按照大连保监局方面的解读,人身保险销售全程“双录”实施后,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的、保险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过程将首先实施同步记录,记录采用“录音+录像”或“录音+过程照片+投保声明书”两种形式,销售过程记录将长期保存以满足实际需要。
记者获悉,销售过程采取“录音+过程照片+投保声明书”的,应该符合三个要求,一是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与投保人员交流应是交互式的,销售人员每完成一项标准要素讲解,应向客户确认是否清楚了解,在客户明确表示清楚了解后再进行下一项讲解。销售人员完成全部要素讲解并确认客户清楚了解后,由投保人员本人进行投保声明书确认。投保声明书上的全部内容应由投保人本人诵读。照片采集应涵盖但不限于客户在投保单、投保确认书及投保声明书上签名三张照片。
记者了解到,销售过程记录主要使用行业统一组织开发的手机APP程序,程序可在记录采集过程中同步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采集结束自动进行压缩处理,信息上传到公司指定的专用服务器保管,上传成功后,销售人员手机端的信息自动删除,并且记录资料只有专用播放器才能打开,最大限度的保护客户信息资料的隐私安全。
此外,各人身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调取资料的授权、审批、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销售记录资料的使用范围,原则上只能用于应对纠纷处理、法律诉讼、监管检查等方面,非公开使用。而且销售过程记录采集的信息仅限于投保必要信息,不可能多于投保资料需要填写的内容,请消费者完整、准确、真实的告知投保资料中的问题,销售过程中与投保无关的信息,消费者可以拒绝回答;目前市保险行业协会已印发销售过程记录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要求记录资料作为承保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消费者不配合记录或者拒绝记录,公司有可能根据本公司的管理制度不接受客户的投保申请。
另外,针对银行、邮政等机构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要求银行邮政机构于9月底前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届时大连地区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全程记录工作将实现“应录尽录”的全覆盖。
【提醒】
销售人员不记录 不能买他保险
大连保险行业协会方面提醒消费者,应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行为的监督,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销售人员未开展销售记录工作,消费者应要求、提示其进行记录,如果销售人员找各种借口、理由不做记录,消费者不要听信任何承诺和说法,应暂时拒绝购买保险产品,并将情况向相关保险公司或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反映。
拷问的不仅是保险人的诚信,
还有保险人的尊严。
一个为社会带去保障的行业,
怎么就像被防贼一样防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