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踪:被台风吹倒的树木砸伤,保险公司却“意外”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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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意外保险。家住上杭县白砂镇的李荣兴就买了一种意外险,后来他在一次外出作业的时候发生了意外,造成脊柱损伤达到8级伤残。而当他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的时候,也发生了“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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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树时发生意外
李荣兴平时除了在家种一些农作物外,有时还会帮当地的电力公司打些零工。2013年9月4日,他在帮电力公司清除电线下的树木时,被台风吹倒的树木砸伤。
当时,李荣兴人事不醒,被同事送到医院进行了急救,因为腰椎、脊柱多处受伤,后来被司法鉴定部门认定为八级伤残。这也意味着李荣兴只能在家休养,不能再出去干重活了。
这次的医药费李荣兴共花了10多万,尽管这些费用大多数都由电力公司给帮忙出掉了,但因为李荣兴不能再干重活,又加上他刚盖新房,生活比较拮据。这时,他想起了自己还有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原来,在2012年的时候,他的一个从事保险业务的邻居,让他花100元买了一种意外险,说是这种保险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因为保费不多,李荣兴也觉得买保险就是为了买个平安。
保险公司拒赔偿
2012年9月13日,李荣兴交了100元买下了这种意外险,并签订了保险合同。在填写合同的时候,李荣兴在保单上的职业一栏中填写了农民,保险合同也约定,意外残疾、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规定赔偿残疾等级是1-7级。
李荣兴认为,按照约定,保险公司在自己发生意外后,应当支付20700元赔偿款,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15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元,鉴定费700元。于是,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申请。然而,保险公司经过审查后,却答复李荣兴说不能够给予赔偿,理由是李荣兴在参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职业。
而李荣兴认为,他的职业一直都是农民。其代理律师张纪光说,李荣兴的砍树行为也没有超出农民活动的范畴。并且,保险公司在李荣兴保险期间也没有仔细询问他的职业。
法院最终如何定论?
2016年2月,李荣兴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额15000元以及律师费4000元。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始终认为意外伤害保险金15000元不应该赔偿。
原来,保险公司认为,李荣兴购买的保险合同里面规定,伤残等级要1到7级才能赔偿,但李荣兴的伤残等级只有8级,显然不符合保险约定的要求。但张律师却认为,在李荣兴提起诉讼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新的保险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并在2014年实施,按照新的规定,李荣兴的8级伤残是符合赔偿标准的。
同时,对于鉴定费和律师费的问题,双方也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对李荣兴作出赔偿。而对于适用新的伤残赔偿给付表还是旧的伤残赔偿给付表,法院也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了判决。
而对于鉴定费、律师费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法院最终没有支持李荣兴的诉请。经过审理,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应给付李荣兴保险金5000元。
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同消费者签署的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一份保险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除了交费等项目外,保险条款的关键内容是保险责任。大家在购买保险时,还需要留意除外责任,看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和给付的责任;有时则还需要看一看某些保险产品自己所特有的规定和注释,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记 者:饶如华 罗镇辉 通讯员:张丽姑
编 辑:梁 艳 陈 玲
责 编:邓村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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