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杨明生建议:养老金待遇低 半强制性购买“个税递延养老险”
#2019两会话保险#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肖君秀 两会报道
老龄化问题逐年加剧,2000-2018年,我国60岁以上老人从1.26亿人增加至2.49亿人,如何让现在上班人员未来退休“老而无忧”?
养老问题成为“两会”代表们关注焦点,建立多支柱养老体系成为共识,即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大养老保险支柱”。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还刚刚起步,去年个税递延养老险落地,即保费税前扣除、退休领取时交税,以鼓励个人购买,目前在北京、上海、浙江等地试行。美国个税递延养老账户资产超过8.2万亿美元,我国加快个税递延养老险的“第三支柱”发展迫在眉睫。
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他在提案中建言,将“个税递延养老险” 的税延额度,与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项一起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纳入“个人所得税”APP,以此简化流程;在缴费方式上,为进一步提升广泛参与力度,建议可考虑将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作为类企业年金的半强制性“自动参保”计划,默认员工自动参保,以提高整体效率。
今年以来,个税减扣大力度落实,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等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可以专项扣除,而且在APP中自行申报就可以了,非常方便。
按照杨明生的建议,个税递延养老险税延额度在APP中扣除,将大大方便个人购买此类商业养老保险。同时如果实行半强制性“自动参保”计划,默认员工自动参保,将促使个税递延养老险销售大增,加快发展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不过,如此大力度推进,半强制性参保是否合适,需要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并征求意见。
关于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顶层制度设计与推广,杨明生在议案中还称,在覆盖范围上,建议提升税收优惠力度,将个人为配偶投保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列入税收抵扣范围,并进一步降低领取时7.5%的实际税率;在抵扣程序上,建议与新税法接轨,采用定额扣除制,即去掉6%的浮动限额约束,将税延额度确定为一个固定值,并将月抵扣改为年抵扣。
为什么要大力推行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
杨明生在提案中分析,养老支付能力普遍不足,现行养老保障水平难以覆盖养老消费需求,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有待加强。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三大支柱发展极为不均衡,养老金整体待遇水平较低。
其称,从机构养老情况看,目前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中端商业养老机构对自理老人的月均收费约5000元,二线城市一般约3000元,远在养老金领取额平均值之上,老年人如果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仅依靠养老金很难消费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而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去年刚开始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进行试点,覆盖范围相对不高,覆盖人员相对不多,优惠力度也还有待提升,长期护理保险也缺乏顶层设计,存在失能鉴定标准不统一、服务质量规范不完善等问题。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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