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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保险业的
两会最温暖提案、议案
政协委员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皓在今年提交了《关于减轻保险行业营销员从业负担的提案》,他建议税收政策充分考虑保险营销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让营销员合理负税,减轻保险行业营销员从业负担。
人大代表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姚鹃联合其他2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关于调整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负担的建议》的议案,呼吁为保险营销员减税负。
姚娟在《建议》中分析:
以湖北宜昌为例,2014年该市33家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有1646人次缴纳营业税计354.85万元,次均纳税2155.83元;有63249人次缴纳个人所得税计3024.80万元,次均纳税478.24元。全年纳税3379.65万元,人均2452.04元。
而营销员税负沉重的主要原因,其一在于所得税应税额过多。营销员的从业活动以签订保险合同为界,之前为售前,承担展业任务,之后为售后,承担售后服务。就长期的工作量而言,往往售后服务重于展业任务,并由此支出诸多费用,展业成本没有涵盖售后成本支出。成本不能完全扣除,应税额多,缴税就多。其二在于所得税起征点过低。1981年个人所得税开征时起征点为800元,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经过多次调整,现为3500元,但营销员劳务报酬所得税起征点仍然是34年前的标准,按目前执行办法推算,扣除展业成本后,营销员劳务报酬所得税起征点依然还停留在800元上下。其三是所得税税率过高。营销员劳务报酬超过800元的部分,所得税最低税率为20%,而工薪阶层收入超过3500元的部分,所得税最低税率为3%,两者税率过于悬殊。其四是营销员劳务报酬极不稳定。
保险营销员
为行业和民生做出巨大贡献
保险营销员渠道为社会提供了近300万个就业岗位,是这些年来推动我国保险事业迅猛发展的核心力量。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89.9万人。保险营销员普及了保险知识,提升了保险服务水平,促进了保险业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对于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保险产品销售、满足客户保险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
保险营销员
是最温暖的人
他们不惧风吹日晒,奔走于千家万户
为千千万万个家庭送去了保险保障
他们不怕雨雪风霜,穿行在大街小巷
为无数的人递上了生命的呵护
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就没有保险行业的辉煌,就没有大小灾难时赔款背后那一丝欣慰的笑容
超过60%的业务员,月收入不到1333元
超过42%的营销员,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他们是行业的基石,是他们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保险营销员
税收有失公平
但他们的展业成本非常高,却需要缴纳更多的税;
营销员和公司都要按月缴纳营业税,同一笔收入被征两次营业税;
从营销员个人来讲,同一笔收入既缴纳营业税又缴纳个人所得税;
营销员作为非雇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远低于雇员的3500元。
公司不给其缴纳社保、公积金等项目。即使营销员个人按灵活就业形式,自己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却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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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代表议案
营销员税负与其他职业人员相比,显失公平,应当进行修正。提高营销员展业成本扣除比例,提高营销员所得税起征点,降低营销员所得税税率,参照个体工商户按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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