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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癌丈夫要离婚,法院判决重疾金归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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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7 10: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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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



央视一套《今日说法》说到这么一个真实案例,家住江苏昆山的李女士2014年底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2年前购买的一款大病保险获保险理赔金82万元。

李女士的丈夫周某在上海做些小生意,原来每个月回家一次,看到李女士患癌后渐渐的连家都不回了,据老乡们介绍周某在上海早已和别的女人同居了,后来周某得知82万元理赔金后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并要求分割这82万保险理赔金。理由就是购买保险是在婚后,82万元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理由是,82万元属于保险理赔金,根据相关法律保险理赔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读相关法律



根据《保险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保险理赔金是个人财产,具有人身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由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伤残保险金,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也符合保险的目的,有利于对被保险人身体残疾良好的康复及基本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女人不要总被现实打败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一份爱情如何才能经得住考验?不是天长地久,不是海枯石烂,或许,只有在患难的时候,才能看到真心与否。就算有一天你周围的人都离你而去至少你的保单还会静静的守护你......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当一个女人,最需要关心、最需要照顾的时候,曾以为是最爱的人却在她心上狠狠的插上一刀!

男人说现在的一个重疾都需要花个30-50万治疗费:三五十万可以再娶一个年轻的年轻貌美的回来啦,真是太可怕了!连买保险的几千元都不舍得花,你就别指望生病给你几十万了!!

女人不要总被现实打败才想起没买保险!女人要对自己好点给自己买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保单也就是您的第二个老公,永远对你不离不弃,忠心耿耿,爱您一辈子!!

保单就是女人一辈子的安全金

每对夫妻结婚的时候都是抱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愿望,可是生活中难免有摩擦和冲突。结婚证不是婚姻的保障,不能保证伴侣永远忠诚。对簿公堂、转移财产的事件屡见不鲜。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分。



保险才是那个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会陪伴你、珍视你的伴侣。





2015年版《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指出,全世界人口的寿命较以往都有所增加。中国人口平均寿命为:男性74岁,女性77岁。同时,中国的婚姻关系中,男性普遍比女性年长。也就是说,每个女性都有当3-5年寡妇的可能性,甚至时间更长。
但是保险合同是有始无终的。当伴侣离开你时,保险将成为你最好的朋友,陪伴你一生。

这几年,“小三”仿佛已经成为中国男性世界里一种心照不宣的默许存在。婚姻路是漫长的,小三或是层出不穷的,除了不断强大自己,就是要给自己存下一笔钱,即使婚姻不在了,至少有属于自己能支配的钱。

保险与一般家庭金融资产不同,它需要指定收益人,由于保险具有资金保全、传承的功能,对于女性而言们来说,无论婚姻是否出现意外,都可以保住属于自己的钱。

女人除了学会独立,做女强人,面对生活工作的压力和风险,如何靠自己的力量去化解风险,保障自己日后的生活呢?相信保险绝对是当之无愧的首选。女人拥有保险,是智慧的体现,有事的时候为你保驾护航,没事的时候可以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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