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家都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目前我国规定的报告主体范围更为广泛。 例如,澳大利亚规定,部长、部级人员和高级公职人员需要报告财产;韩国规定,政务职公务员、四级以上公务员、司法与税务等特殊部门七级以上公务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需要申报财产。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有14项。 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 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除房产外,抽查核实的另一个重点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但何为投资型保险? 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7版为例,保险占一整页,明确了包括何为投资型保险的很多细节。 必须申报的投资型保险: 包括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和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两类。 人身保险投资型保险:在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或养老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中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等字样的保险产品。 财产保险投资型保险:向财产保险公司缴纳投资金(包括保险储金、投资金、保障金、投资认购金等),获取保险保障,并按合同约定取得本金及其收益(亏损)的财产保险产品。 而以下这些保险,没有要求您申报: 终身寿险:无论何时发生身故或全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定期寿险:约定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一次性赔付的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按照年度赔付的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重大疾病,发生赔付的保险。 医疗保险:约定期间内发生对应医疗责任,发生赔付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因意外伤残,按照身体残疾比例发生赔付的保险。 (责任编辑:林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