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法院纷纷作出了适用《民法典》的首份判决。就在几天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出了撤销江某和李某之间的婚姻关系的判决。
2019年11月,江某和李某经人介绍后相处不久,选择订婚并开始同居,2020年4月,李某发现自己怀孕了。然而,她并不知道她的丈夫江某已经患有艾滋病长达8年之久。2020年6月28日,二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并在当天下午一同前往医院做婚前体检。第二天,江某前往医院获取婚前体检报告,在医生的反复要求下,江某向妻子李某如实坦白了自己的病情。李某得知情形后,决定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关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隐瞒艾滋病事实并不属于传统可撤销婚姻的情形,那么当事人李某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过充分论证,选择适用《民法典》第1053条“隐瞒重大疾病”的事由撤销婚姻关系。
二、法律解读
1.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是什么?
对上文中的案例进行解读前,要简单介绍一下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制度。婚姻无效,顾名思义就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那么有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呢?《民法典》规定了三种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导致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其实不难理解,我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重婚的行为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更违背社会道德。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禁止近亲属之间结婚,法律不认可近亲属之间的婚姻效力,从医学角度来说,近亲结婚大大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因此法律如此规定也是为我们的后代健康考虑。
我国男性的法定婚龄是22周岁,女性的法定婚龄是20周岁,只要有一方没有达到这个年龄标准,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便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自然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说,小美和她的男朋友今年都只有21周岁,从高中毕业两个人在一起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两人准备今年筹办婚礼,即使小美已经超过法定婚龄,但由于小美的男朋友还不到22岁的法定婚龄标准,两个人在中国内地还是不能够成为合法的夫妻。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发生某些情形时,婚姻并非无效,而是由当事人选择是否撤销其效力。比如说,小王爱慕小美很久了,但因为小美已经有了男朋友,小王便威胁小美和自己在一起,不然就公开小美整过容的事情。小美担心同学朋友知道了自己整过容,感觉会很没面子,便委屈选择了和小王结婚。在这个例子中,就是《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一种情形:“受胁迫成立的婚姻可撤销”,小美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撤销和小王间的婚姻,使婚姻关系不再存在。
2.《民法典》时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将导致婚姻撤销
自《民法典》实施后,除了“受胁迫成立的婚姻可撤销”以外,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也可以选择撤销婚姻的效力。这就是说,在结婚之前如果得知自己身患某些重大疾病,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如实告诉对方,不然将面临婚姻被撤销的风险。就像前文的案例中,江某已经患有艾滋病长达8年之久,正是由于在结婚前没有把这一事实如实告诉李某,最终导致了二人之间的婚姻被法院撤销。
本次《民法典》的修改,为当事人提供了新的选择。在以前《婚姻法》中,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却在婚前没有告知对方的话,那么即使结婚了,这段婚姻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而《民法典》将此种情形修改为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婚姻关系,即使存在一方隐瞒的情况,如果对方愿意保持这段感情的话,那么法律仍然会保护他们之间的婚姻。也就是说,前面案例中的江某如果没有去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江某和李某的婚姻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恋爱和婚姻本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事情,法律本身不应过多干涉,本次法律修改便贯彻了这一理念。
3.撤销婚姻需注意的法律要点
如果现在或以后遇到这类情况需要选择撤销婚姻,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上的要点?
首先要注意的是时间问题,法律规定从婚姻存在可撤销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是可以撤销婚姻关系的。也就是说,要注意这里一年的期限,如果在爱情和保护自身权益间纠结时,不要忘记在一年内尽快作出决定。因为超过一年还没有作出选择的话,法律就不会再等你了,直接承认婚姻效力,这样的话,再想反悔也晚了。
不仅如此,还要注意哪些单位可以办理撤销婚姻关系。法律规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申请,那么也就是说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这些地方是不能办理这项业务的,千万不要去错地方,否则将会白跑一趟。不过,在这里还是建议优先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样的话不光省去了诉至法院带来的诉讼费等经济成本,还节省了法院繁琐的审理程序带来的时间成本,以便尽快结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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