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看一下常规继承与人寿保险指定继承的对比图就更加清晰了:
法定继承在执行时是要求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到场,确认继承份额和比例,有一个人没到场都不行,所以传承时效很慢很慢,如果涉及到诉讼,那拖个几年是很正常的事了,到最后诉讼标的能够实现,钱能够执行回来,财产继承到自己的名下,真的很难。不像寿险保单,只要理赔材料准备齐全了,7个工作日就把赔款打到受益人账上了。
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一天,我突然接到Z女士的电话,她是我十多年的客户,说:你得帮我个事。我老公住院了,昏迷不醒,你之前做过律师,懂法,过来帮老罗立个遗嘱吧。
她先生51岁,身体一直很好,以前没住过院,最近一直咳嗽、低烧,以为是普通感冒,当一般的病去治了,结果分别住了几次院,总是反复,这第三次住院的时候就高烧不退了。让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在重症监护室待了好多天了,高烧46.2度,每天花费两三万块钱,人还是半昏迷状态,根本没办法立遗嘱。过了几天,我再接到电话时,人已经走了。
婚姻中,他俩各自经济比较独立,Z女士连她先生的存款多少、密码多少都不知道。她先生早年是央企的高管,后来下海了,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儿子大学快毕业了,准备去美国读研究生,已经申请下来了。她先生还有一个老母亲80多岁,有一个妹妹常年在国外定居。
在可继承的遗产中,还有一份她先生的老父亲去世时留下的两套房产一直处于纠纷中没有处理好。老太太84岁了,虽然脑子很清楚,但是有的时候想明白了,有的时候女儿一劝又变了。80岁以上的人,虽然行为能力意识都是清楚的,但必须得有她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说因为她的儿子不在了,只有她的女儿,所以,必须得由她的女儿来帮她一起办手续才行。就这样,新账旧账叠加在一起,两三年了还理不清。因为只要有一个人不配合就没法执行。
这种遗产纠纷案太多了,我一个朋友在北京挺好的一个地段有一栋别墅就在风景区,二环边上,已经是值1个多亿了,但是到现在没法分配。这房子是他父亲八几年的时候出钱盖的,他们兄弟姐妹四个,各家都有孩子,现在有的孩子在国内,有的在国外,有的在北京,有的在外省,涉及20多个继承人,中间某一个环节只要有一个人反对,或者是他不到场,不表示放弃没有别的手段的话,这财产是没法分配的。
还好,Z女士的先生在我这里买过一份保额5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受益人是Z女士,理赔材料交上去两三天就收到赔款了。所以,我就在想,寿险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一个字“快”——赔付快、执行快、到账快,没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