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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老公车祸离世,欠债800万元,妻子整理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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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0: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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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私营企业主上海的黄老板因车祸离世,银行经调查,黄老板未还贷款800万元,其妻子(吴女士)、企业和自己的银行账户余额合计260万元,银行申请冻结并申请拍卖其固定资产予以清偿,法院予以支持,全部拍卖后尚有150万元无力偿还。
由于其妻吴女士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照料丈夫和孩子的生活一直未就业,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房子拍卖后,吴女士带着两个还在上学的孩子只能租房居住,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举步维艰,连孩子的学费都成了问题,一个原来生活一直维持在小康水平的家庭面临着崩塌的边缘。
在悲痛渐渐平息后,吴女士在整理丈夫遗物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两张保单,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后,理赔款也很快打进了吴女士的账户上,两个月后,银行发现吴女士的账户突然入账300万元,银行立刻申请予以冻结,法院经查后认定不予支持,原因很简单,因为那300万来自保险公司的赔付。
【法律做后盾】
1.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点评】因此,保险是不受债权债务干扰的金融工具,能为您在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
2.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点评】如果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3.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点评】保险被誉为全球公认的财富保全最佳方案!
4.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点评】保险是合理避税的工具。
5.保险是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因与该个人有密切关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该类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取得保险金的一方所有。
【点评】再也不怕婚姻出了什么问题。
6.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点评】寿险公司不得解散,买保险,您还有什么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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