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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筹集15万救命钱后放弃治疗,他被判全额返还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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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1: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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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的纠纷,昨天(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筹款发起人莫先生隐瞒名下财产和其他社会救助,将筹集款项挪作他用,构成违约,一审判令莫先生全额返还筹款15313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莫先生因儿子一出生就患有重病,在“水滴筹”平台发起目标为40万元的个人大病筹款项目,筹集到15万多元。孩子不治身亡后,莫先生的妻子举报他没有将筹款用于孩子的治疗。“水滴筹”经调查后提起诉讼,要求莫先生返还善款。


宣判后,法院就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民政部、“水滴筹”的经营者发出司法建议。法院为何认定网络平台可以代表广大的赠与人向发起人主张返还筹款?发起人在什么情况下要返还?法院对完善网络个人大病求助机制有何建议?


幼子患重病父亲“水滴筹”获15万


2017年9月,莫先生的儿子出生,身患一种名为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症的重病,让家庭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


2018年4月,莫先生想到了利用“水滴筹”进行网络筹款。当年4月15日,莫先生在水滴筹发起了筹款目标为40万元的个人大病筹款项目,他说:“我是为我身在重症监护室的孩子发起求助的……这5个月来,孩子饱受疾病折磨,为了给他看病已经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欠下了20多万的外债,医生说要做好长期的治疗准备,后续至少要40万元左右的治疗费用,但我们家就是工薪家庭,我和妻子的工资根本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治疗费用,可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病魔折磨呢?他是我们家唯一的希望啊!”


当天15时31分,莫先生的申请被审核通过。至次日21时55分筹款截止,共筹集款项153136元,捐款次数6086次。筹款期间,曾有人举报莫先生家有门面房出租收益,16日17时许,莫先生按照水滴筹公司要求增信,他辩解门面房是孩子爷爷的收入,其夫妻二人没有工作,妻子刚刚找到工作。


筹款结束后,莫先生立即向水滴筹公司提出了提现申请,资金用途表述为用于孩子抗排异、抗感染和心脏治疗。4月18日,水滴筹公司将筹款153136元全额汇款给莫先生。

水滴筹上的金额截图


妻子举报“筹款基本没用”


2018年7月23日,莫先生之子死亡。5天后,妻子许女士向水滴筹公司举报称,“筹款那次在医院住院用掉5.3万,其中31500元是之前社保报销的钱付款的,医院里有个基金2万元那时候也到账了,所以水滴筹的钱基本没用……孩子父亲是拆迁户,家里有房,还有店面,并不存在借钱的情况……”


水滴筹方代理律师此前表示,莫某获得的筹款,只有少部分用于治病,其中10万元被用于偿还债务。“根据我们从医院获得的材料,在医生告知危险的情况下,家属仍坚持要求出院,存在主动放弃医疗的行为。”


2018年8月27日,水滴筹公司正式向莫先生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在8月31日前返还全部筹集款项。莫先生收到律师函后,并未返还。为此,2018年9月,水滴筹公司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莫先生全额返还筹集款项153136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8月31日起的利息。


莫先生此前庭审时表示,未还水滴筹的10万元被用于还亲戚钱了。他认为这笔钱应该和妻子共同分担,但他和妻子没能离婚也找不到妻子,家里并没那么多钱。


水滴筹上的资料图


被认定违约判令全额返还


网络平台能否代表广大的赠与人向发起人主张返还筹款?判决给出了肯定的结论。审判长、北京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副庭长欧阳华分析:“因双方形成了网络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赠与人授权法授权网络平台有权因为相应的违约或者其他行为向发起人求助人要求返还款项。”


筹款过程中,有人举报莫先生家有门面房出租收益,莫先生辩解,门面房是孩子爷爷的收入,他们夫妻二人没有工作。孩子去世后,面对妻子举报说筹款没有用于治疗,用的是另外慈善平台的捐助,莫先生辩称部分筹款用于偿还了此前为孩子治病欠下的债务。


到底发起人、求助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返还筹款呢?欧阳华分析,经过审查求助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违约,最终认定莫先生应该返还筹款。


“经过本案的审理,我们认为被告莫某在本案中不存在骗捐的行为,主要涉及违约,他没有将筹集的款项用于患者的治疗,我们认为平台规则明确规定的是用于救命,而不是用于救穷。所以我们认定了被告莫某存在挪用款项的行为,第二方面,被告莫某存在着隐瞒其个人名下的车辆等其他财产信息的情况。”欧阳华说。


法院建议:完善资金监管使用


一审判决通过大量细节的分析,认为水滴筹公司在审核发起人、求助人发起项目方面存在瑕疵,并没有要求发起人填写名下是否有车、是否有房产等财产信息。


通过对于平台规则的梳理,相关法条的梳理,欧阳华认为,平台应该承担严格的形式审查义务和严格的监督义务,以确保他筹集的每一分钱都专款专用,用到了患者的治疗身上,而不应该被挪用。


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滴筹等互联网个人求助平台发布的求助信息获得了超过2亿爱心人士的响应,筹款超过220亿元,救助人数超过280万人次。


但法律定义不清,规定过于原则;求助人信息披露范围不清、标准不明、责任不实,款项筹集使用亦不公开、不透明;个人大病求助网络平台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个人大病求助网络平台所掌握的筹集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等问题不容忽视。


北京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庭长王敏分析称:“我们看到,实践中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和诸多争议。例如‘罗一笑事件’‘王凤雅事件’等。不论是不实的信息,还是有意的隐瞒,都可能让公众的爱心受挫。一旦公众对互联网个人求助产生‘信任危机’,将直接冲击现有救助体系,损害的不仅仅是慷慨解囊的捐赠人,更是那些未来真正需要救助的潜在不特定群体。


北京朝阳法院向民政部发出了司法建议,请民政部协调推进个人大病求助行为的立法工作;引导全部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加入自律公约,建立自律组织,完善平台管理,建立多方联动共商机制。


北京朝阳法院还向水滴筹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大资源投入,健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求助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和监管力量;完善筹款发起人、求助人家庭财产公布标准、后续报销款处理方案及赠与撤回机制,切实履行审查监督义务、保障捐赠人权益;建立与医疗机构的联动机制,实现资金双向流转,强化款项监督使用等。



网友声音



如何让网络募捐真正发挥作用?

你如果有更好的建议,

欢迎在留言区一起讨论。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北青报、澎湃新闻、正义网

本期编辑:荆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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