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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今年开门红,主管们斩获的管理收益光看数字就笑的合不拢嘴,一个季度的辛苦没有白费。时光荏苒,回想起开门红,仿佛就在眼前,如果上天能给我们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我想说:亲,做梦也要适可而止!翻开《基本法》法典,那么《基本法》能不能再给我们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呢,我想说:这个可以有!
《基本法》中有一个容易读错和忽视的利益点,那就是培育组经理奖,非培育组津贴,培育组经理奖是说: 当主管的直辖组人员初次晋升为组经理时,按新组经理拟组建团队晋升前6个月FYC的12%向该主管发放培育组经理奖。晋升前6个月FYC的12%,你会发现,培育组经理奖就像大话西游里的“月光宝盒”一样,可以回到6个月前!如果是6月份,前推6个月就是6月、5月、4月、3月、2月、1月,也就是说我们要把即将晋升的新组经理架构所有人力的从2019年1-6月,总共这6个月所有人的FYC的12%计算出来,作为上级培育主管的培育组经理奖,开门红在不在这里面吗?肯定在!
举例说明:
A业务主任,当前拟组建团队人力5人,1-6月份,整个拟组建团队FYC20万,如果A在二季度顺利晋升组经理的话,则发放给A的上级直接培育主管的培育组经理奖为:200000*12%=24000元。等于把开门红的佣金再次扒了一层12%的皮,但是,不仅是开门红,6个月的佣金都扒了厚厚的一层肥膘!就像你的直辖组津贴,额外又加了12%一样,还不受主管品质管理系数的考核!
各位主管们,仔细回想一下开门红期间谁的业绩最牛,架构够不够?要不要把他培养成主管,再扒一层开门红的皮?如果二季度您把他培养成主管,那就是1、2、3、4、5、6这六个月的拟组建团队所有人FYC的12%计提培育组经理奖。一季度培育组,计提时间就是10、11、12、1、2、3.
(培育组经理奖领取说明:培育组经理奖在新组经理晋升后的6个月内按月平均发放,若培育人降级或转系列至业务系列,则该奖项停发,并不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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